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05-12-23 录入:劳动关系和监察科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1)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里,是由职工推举的代表),另一方是企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本人,一方是用人单位或雇主。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个人劳动合同调节个人劳动关系,内容比较简单、具体。
(3)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就合同效力来说,集体合同的效力大于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时,劳动合同无效。
(4)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劳动合同产生于劳动者参加工作之前。
(5)作用不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侧重在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群体利益;劳动合同的作用侧重在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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