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经济、工艺美术、石油化工和电子信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0     录入:办公室 
各镇(街道)、环科园、开发区、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职称办的统一部署和省、无锡市经信委通知要求,2010年6月1日起受理经济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石油化工专业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以及高级经济师认定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等按照《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8]19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高级工艺美术师人员的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人员的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5〕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申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人员的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材料报送时间
(一)经济专业、石油化工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申报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于7月15日前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进行初审(宜城街道人民南路52号经贸大楼419室),经市经信委、市职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7月15日至8月5日将书面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及扫描文件等个人信息资源登陆省经信委网站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申报资料。8月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市经信委人事科,经市经信委、市职称办盖章后报送无锡市经信委。
(二)工艺美术专业
申报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于7月10日前报丁蜀镇组织人事办公室。7月10日~7月15日市职称办会同市经信委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7月15日~7月31日,无锡市经信委、无锡市职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无锡市职称办组织现场技艺考核。8月1日~8月1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网上申报。8月10日前申报者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市经信委人事科,经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无锡市经信委、无锡市职称办。
(三)电子信息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申报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于7月15日前报送市经信委人事科,经市经信委、市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无锡市经信委。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录入文件由申报人员自行扫描,扫描文件一律使用PDF格式。扫描文件要求“清晰明辨、准确无误”的原则,扫描对象一律使用原件,经无锡市经信委人事处审核若不符合扫描要求的申报人员应重新扫描录入。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翔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所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有资质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
(三)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及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精神执行,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市经信委代收相应的评审费用。
(四)申报人可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jseic.gov.cn),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查询、阅览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及表格,以及申报录入个人信息资料。
有关具体问题可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市职称办)联系(市经信委联系电话:87992902,联系人:徐维群;市职称办联系电话:87986257、87970023,联系人:余鸣、周中元)。
特此通知。
 
 
 
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宜兴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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