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经济、工艺美术、石油化工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9 录入:办公室
各镇(街道)、环科园、开发区、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无锡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和省、无锡市经信委通知要求,2011年5月3日起受理经济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石油化工专业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以及高级经济师认定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等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9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申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5〕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材料报送时间
(一)经济专业
申报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评审、高级经济师认定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经镇园人事干部审核同意后,于5月3日~6月15日汇总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宜城街道人民南路52号经贸大楼419室),经市职称办会同市经信委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在6月15日至6月30日将书面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及扫描文件等个人信息资料登陆省经信委网站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申报资料。6月3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市经信委人事科,经市职称办审核后集中上报。
(二)工艺美术专业
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于5月10日~6月10日报丁蜀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市职称办会同市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5月28日,无锡市职称办组织职称理论考试。6月上旬无锡市职称办会同无锡市经信委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6月中旬组织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陶瓷艺术)人员进行现场技艺考核。6月20日~7月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网上申报。7月5日前将技艺考核通过人员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人事科,经市职称办审核后集中上报。
(三)石油化工专业、电子信息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申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原件经镇园人事干部审核后,于6月15日前汇总报送市经信委人事科,经市职称办会同市经信委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在6月15日~6月30日进行网上申报。6月3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人事科,经市职称办审核后集中上报。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录入文件由申报人员自行扫描,扫描文件一律使用PDF格式。扫描文件要求“清晰明辨、准确无误”的原则,扫描对象一律使用原件,经无锡市经信委人事处审核若不符合扫描要求的申报人员应重新扫描录入。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翔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所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有资质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
(三)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及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精神执行,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市经信委代收相应的评审费用。
(四)申报人可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jseic.gov.cn),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查询、阅览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及表格,以及申报录入个人信息资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不得网上打印,须到市职称办领取,表中内容须手写(如果打印,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
有关具体问题可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市职称办)联系(市经信委联系电话:87992902,联系人:徐维群;市职称办联系电话:87986261,联系人:季炜)。
特此通知。
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宜兴市职称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下载: http://www.yxrsrc.gov.cn/plus/view.php?aid=12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