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7     录入:办公室 

 

关于兑现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镇(街道)、环科园、经济开发区,市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招才引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企业招才的主体作用。根据宜发200743号《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对企业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兑现相关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0768后引进的,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且工作满2年的,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程序

1、所在企业申报

2、镇(街道)、园区初审

3、审核、审批

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宜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单位申请表或个人申请表

2、企业提出书面申请,附高层次人才花名册

3、本市户口、档案证明材料

4、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养老保险手册

    7、享受购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验看原件。

四、要求

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优惠政策的兑现申报工作,既要细致周密、防止遗漏,又要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各申报单位请于20117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联系人:吴燕平,联系电话:87971190)。相关附件可从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yxlss.gov.cn/)下载中心的人才开发科进行下载。

 

1:宜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单位申请表

2:宜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个人申请表

3:档案来宜证明材料表格

4、高层次人才花名册

 

 

 一一年六月七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管理入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旧版回顾